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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10”社会联动服务范围及承诺
发布日期:2011-05-24 字体显示:

服务范围:

  1、员工10人以上集体上访案件。

  220人以上怠工、罢工突发事件。

  3、其他各类劳资纠纷来信来访案件。

服务承诺:

  1、属第1项和第2项,发生在岛内范围的,自接警之时起30分钟内赶到现场。岛外范围的,转区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处理;案件重大的,支队协助处理,在集美、海沧、同安范围的,45分钟内赶到现场;在翔安范围的,80分钟内赶到现场。

  2、属第3项,属于正常来信来访劳资纠纷的,在24小时内立案,并在1个月内调查清楚,做出处理意见,答复来访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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