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范围:
1、员工10人以上集体上访案件。
2、20人以上怠工、罢工突发事件。
3、其他各类劳资纠纷来信来访案件。
服务承诺:
1、属第1项和第2项,发生在岛内范围的,自接警之时起30分钟内赶到现场。岛外范围的,转区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处理;案件重大的,支队协助处理,在集美、海沧、同安范围的,45分钟内赶到现场;在翔安范围的,80分钟内赶到现场。
2、属第3项,属于正常来信来访劳资纠纷的,在24小时内立案,并在1个月内调查清楚,做出处理意见,答复来访者。